近日,《濱州市低速無人駕駛裝備(車輛)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發布。該辦法為規范低速無人駕駛裝備的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指明了實施路徑、提供了制度保障,對激發城市智能治理新動力、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具有重要推動意義。
隨著低速無人駕駛裝備測試與應用需求日益增長,亟須專項政策以規范市場秩序、防范安全風險。在此背景下,濱州市出臺《管理辦法》,為低速無人駕駛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管理辦法》秉持“規范有序、安全可控、創新突破、示范引領”的原則,立足濱州產業基礎,致力于構建覆蓋全鏈條、全場景的低速無人駕駛發展體系。一方面,通過高標準建設配套基礎設施、完善技術標準與管理規范,為測試應用提供有力支撐,推動技術創新與場景應用深度融合;另一方面,積極開拓“無人駕駛+智慧物流”“無人駕駛+智慧環衛”“無人駕駛+郵政配送”等多元化應用場景,探索成熟可推廣的商業化模式,形成具有借鑒意義的“濱州經驗”。

《管理辦法》創新實施“總量控制+分級管理”的雙重管控機制,兼顧行業發展活力與安全風險防控。在管理流程上,建立“縣級初審+市級復核”兩級審核制度:由各縣(市、區)及市屬開發區指定部門負責前期材料審核與資格初審,通過后向市級推薦;經市級六部門聯合復核通過,方可開展測試與應用,確保準入程序嚴謹規范。同時,引入第三方專業服務機制,通過公開征集方式遴選具備資質的機構,承擔技術檢測、數據核驗、安全評估及全程運營監管等職責,提升管理工作的專業性、公正性與效率。
《管理辦法》明確,低速無人駕駛裝備須滿足自動駕駛等級、環境感知精度、故障應急響應、數據記錄存儲等核心技術要求。申請測試與應用時,需提交車輛檢測報告、運營方案、安全保障預案等完整材料,確保車輛技術合規、運行安全可控。在運行標準方面,針對物流配送、環衛清掃等不同場景車型,分別明確參照標準、行駛速度、通行路線等具體要求,劃定禁止通行區域與禁止行為,實現場景化、精細化管理,在保障低速無人駕駛車輛安全通行的同時,維護整體道路交通秩序。
《管理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壯大濱州低速無人駕駛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助力行業提質增效,為城市智能化轉型與產業結構升級提供新動能。